新开普(300248):全资子公司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617.76万元
格隆汇11月26日丨新开普(300248)发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11]100号)的规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售其自行开发出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17%税率(自2018年5月1日起税率16%,2019年4月1日起税率为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践税负超越3%的部分实施即征即退方针。
经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核准赞同,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树维所属期为2018年12月、2019年3月、2019年4月、2019年6月-9月的软件产品收入实践税负超越3%的部分享用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方针,上海树维于2019年4月22日起至2019年11月22日收到上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合计约617.76万元。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则,以上退税所得计入上海树维2019年度其他收益,将对上海树维2019年度损益发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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