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路数据(外汇k线图分析)
1. 股票证券的承销、代销、包销别离是什么呢
股票承销方法:
股票代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运营安排达成协议,由后者署理发行公司发行股票的方法.
股票包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安排达成协议,假如证券安排不能完结股票出售的,由证券安排承购的股票发行方法,股票包销又分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二种。
差异:
代销和包销都是发行公司于证券运营安排达成协议,由后者署理前者发行股票的方法,但二者之间存在一些明显差异:
(1)代销指代企业出售,出售多少是多少,出售不完的由企业自己处理。
(2)包销指包销商一次性从企业打包拿走一切发行标的后出售,出售不完剩下的包销商要自己出钱买下。然后由自己处理。
(3)代销对股票发行企业有出售不完的危险;包销对股票中介安排有出售不完的危险。
2. 1.证券公司承销一共有几种方法各自的意义是什么发行危险各自由谁承当
从证券承销实践看,证券承销首要有以下四种方法:代销、助销、包销及承销团承销。 (一)证券代销 所谓证券代销,是指承销商署理出售证券,并出售期完毕后,将未出售证券悉数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法。 证券代销的特点是: (1)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树立的是一种托付署理联系 。代销进程中,未售出证券的一切权归于发行人 ,承销商仅是受托付处理证券出售事务; (2)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职责,证券发行的危险根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当; (3)由于承销商不承当首要危险,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 (二)证券助销 所谓证券助销,是指承销商按承销合同规则,在约好的承销期满后对剩下的证券出资买进(余额包销),或许按剩下部分的数额向发行人借款,以颤动发行人的筹资、用资计划顺利实现。我国的证券法将余额包销归入包销方法。 (三)证券包销 所谓证券包销是指在证券发行时,承销商以自己的资金购买计划发行的悉数或部分证券,然后再向大众出售,承销期满时未销出部分仍由承销商自己持有的一种承销方法。证券包销又分两种方法:一种全额包销,一种是定额包销。全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的悉数证券,承销商将按合同约好支交给发行人证券的资金总额。定额包销是承销商承购发行人发行的部分证券。无论是全额包销,仍是定额包销,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构成的联系都是证券生意联系。在承销进程中未售出的证券,其一切权归于承销商。(四)承销团承销。 亦称"联合承销",是指两个以上的证券承销商一起承受发行人的托付向社会揭露出售某一证券的承销方法。由两个以上的承销商暂时组成的一个承销安排称为承销团。 我国《证券法》规则,向社会揭露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越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与参加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3. 股票承销的程序
股票承销的程序
(一)提出承销主张
证券公司在对发行人的资金需求量、财务状况、盈余才能等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考虑许多有利、不利因素后,就证券发行的品种、时刻、条件等对发行人提出主张,阐明承销计划和承销条件等,开始确认承销发行的条款。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承销事务,最重要的是对客户的托付作出合理可行的决议计划,以决议是否承受发行人的托付,以什么方法和条件承受托付,以及怎样详细实行托付职责。这种决议计划的正确与否,不仅是联系到证券公司自身运营事务的胜败,更重要的是要对托付人和投资人担任,证券公司作出署理发行证券的决议计划前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剖析:
1.确认发行企业的诺言发行企业的诺言直接影响证券的诺言和证券的出售。假如发行企业诺言较差,经济实力又较弱,证券公司不宜承受署理发行。
2.检查发行企业筹资的用处和筹资后估量的效益企业发行证券筹集资金所开展的项目有必要契合国家方针,能够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假如是短期债券,还有必要执行实在牢靠的还本付息来历。只要这样,证券公司方可承受署理发行托付。
3.挑选署理发行证券的机遇和猜测证券发行商场的出售远景假如社会游资足够,证券商场活泼,一起发行的其他证券又较少,则对发行较为有利,假如商场正值有很多质量较好的其他证券发行,那么发行时刻应挑选在这些证券发行之前,在我国特别应留意避开国债每况愈下发行的时刻。
1.确认署理发行证券的方法和条件选用何种署理发行方法,这首要取决于发行证券的商场竞争力、证券商场的饱满程度和证券公司自身的资金实力。假如证券质量一般,不具有发行商场竞争才能,可能发生出售困难,那么证券公司采纳署理出售方法较为自动有利。反之,假如证券出售远景非常看好,那么证券公司可采纳余额承购包销发行方法,乃至挑选全额承购包销发行方法,以寻求更大的署理发行收益。别的,还应依据证券发行中的困难程度考虑署理发行的条件,比如发行手续费的多少、署理发行证券的时刻期限、证券款额的付出期限等等。
(二)签定承销协议
当发行人确认发行证券的品种和发行条件并经证券主管机关同意后,发行人要与承销商签定承销协议,确认承销的方法和两边的职责。
承销协议应依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则,清晰两边各自的权力和职责,证券发行协议的首要内容应包含以下事项。
1.发行金额
发行金额即托付发行证券的总额,如采纳分期发行时应注明每期的发行金额。发行股票时有必要注明每股发行价格、发行总股数和总的股金总额。股票选用溢价发行的,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洽谈确认,并报证监会核准。发行债券时有必要注明债券面额、品种、年利率及利息付出方法。
2.发行方法
清晰是采纳署理出售、余额承购包销、全额承购包销中的哪一种出售方法。
3.发行日期
规则出售期限从何年何月何日起到何年何月何日止。
4.发行目标
清晰面向国内仍是国外,个人仍是企事业单位。5.发行费用清晰发行中有关费用(如广告宣扬费用等)由谁来担负,以及发行人应向证券公司付出多少手续费。
6.发行作业的分工
规则两边在发行中各种详细的分工与职责。
7.证券交代和金钱交割
详细商定发行单位应在正式发行前若干天将证券送抵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在证券发行完毕若干天内将金钱划人发行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清晰手续费的交割日期与付出方法。
8.发放股息盈利或还本付息
商定股票发行后股利的发放方法,发放年署理手续费的规范及费用的担负。债券到期后的还本付息事项及署理手续费的规范。
9.违约职责清晰
在协议的有用期内,两边的违约职责及违约职责承当方法。
10.协议或合同的有用期
(三)安排承销团
当承销商所承销的股票超越必定金额时,一般采纳安排承销团方法承销。我国规则当拟揭露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超越人民币3000万元或许预期出售总金额超越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主承销商由发行人按公平竞争的准则,经过竞标或许洽谈的方法确认。主承销商应与其他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
特别是拟揭露发行股票面值超越l亿元或许预期出售总金额超越人民币15000万元的,承销团中的外地承销安排(发行人地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区域的承销安排)的数目以及总承销量中在外地出售的数量,应占合理的比例。承销团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承销团成员之间经过签定承销协议(又称分销协议),清晰承销方法、承销比例和承销安排作业的分工等。
(四)制造和申报股票发行检查资料
股票发行检查资料由主承销商安排管帐师事务所、财物评价安排、律师事务所等中介安排制造,并向我国证监会申报:按我国证监会的要求进行修正和弥补。
(五)安排股票的发行
在股票发行前,做好相应的宣扬、推介作业。在获得我国证监会的关于揭露发行股票的复审批文及发行方法的批复之后。帮忙发行人刊登招股阐明书和股票发行公告,阐明本次股票发行的根本状况、公告发行方法、发行时刻、发行价格等事项,并按确认的发行时刻和发行方法,安排股票的发行。
4. 券商承销的股票都有哪几种
券商承销的股票类型别离为初次揭露发行股票(IPO)、增发新股。
初次揭露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指股份公司初次向社会大众揭露招股的发行方法。IPO新股定价进程分为两部分,首先是经过合理的估值模型估量上市公司的理论价值,其次是经过挑选适宜的发行方法来表现商场的供求,并终究确认价格。是指企业透过证券买卖所初次揭露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征集用于企业开展资金的进程。
揭露增发也叫增发新股:所谓增发新股,是指上市公司找个理由新发行必定数量的股份,也便是我们所说的上市公司“圈钱”,对持有该公司股票的人一般都以十比三或二进行优先配售,其他上出售。增发新股的股价一般是停牌前二十个买卖日算术平均数的90%,对股价必定有变化。
"券商",便是运营证券买卖的公司,或称证券公司。在我国有中信、申银万国、齐鲁、银河、华泰、国信、广发等。其实便是上交所和深交所的署理商。
5. 证券公司选用什么样的方法为拟上市公司承销股票,费用最低
添加公司选用什么方法为那上市公司成小股票费用最低?现在哪个费用都不低。
6. 券商怎样承销股票发行
股票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依照协议包销或许代销发行人向社会揭露发行股票的行为。股票承销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方法。股票承销期不能少于十日,不能超越九十日。
股票承销的两种方法股票代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运营安排达成协议,由后者署理发行公司发行股票的方法.股票包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安排达成协议,假如证券安排不能完结股票出售的,由证券安排承购的股票发行方法,股票包销又分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二种代销和包销都是发行公司于证券运营安排达成协议,由后者署理前者发行股票的方法,但二者之间存在一些明显差异:
(1)代销指代企业出售,出售多少是多少,出售不完的由企业自己处理。
(2)包销指包销商一次性从企业打包拿走一切发行标的后出售,出售不完剩下的包销商要自己出钱买下。然后由自己处理。
(3)代销对股票发行企业有出售不完的危险;包销对股票中介安排有出售不完的危险。证券商担任主承销商应具有条件
依据1996年6月17日国务院证券委公布的《证券运营安排股票承销事务管理办法》规则,证券运营安排从事股票承销事务进程中担任主承销商的,除应当具有证券商从事股票承销事务资历的条件外,还应一起具有下列条件:
1.证券专营安排具有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净财物和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净本钱,证券兼营安排具有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证券营运资金和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净证券营运资金。(注:新公布的《证券法》规则可从事证券承销事务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本钱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2.获得证券承销从业资历的专业人员或契合条件的首要承销事务人员至少6名,而且应当有必定的管帐、法令知识的专业人员。
3.参加过三只以上股票承销或具有三年以上证券承销成绩。
4.在最近半年内没有呈现作为发行初次揭露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而在规则的承销期内售出股票缺乏本次揭露发行总数20%的记载。
7. 企业发行股票,一般请证券公司承销股票,这归于直接融资么
公司发行股票归于直接融资,银行借款归于直接融资,由于银行的钱归于存款人,是存款人经过银行把钱贷给了企业
8.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合法行为的是
实在广告宣扬。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签定承销协议,在承销协议中界定两边的权力职责联系,约好清晰的承销基数。选用包销方法的,应当清晰包销职责;选用代销方法的,应当约好发行失利后的处理办法。
证券发行依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应由承销团承销的,组成承销团的承销商应当签定承销团协议,由主承销商担任安排承销作业。证券发行由两家以上证券公司联合主承销的,一切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当一起承当主承销职责,实行相关职责。承销团由3家以上承销商组成的,能够设副主承销商,帮忙主承销商安排承销活动。
承销团成员应当依照承销团协议及承销协议的规则进行承销活动,不得进行虚伪承销。
(8)某家证券公司承销一支股票扩展阅览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进程中,应当依照我国证监会规则的要求编制信息发表文件,实行信息发表职责。发行人和承销商在发行进程中发表的信息,应当实在、精确、完好、及时,不得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
初次揭露发行股票请求文件受理后至发行人发行请求经我国证监会核准、依法刊登招股意向书前,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采纳任何揭露方法或变相揭露方法进行与股票发行相关的推介活动,也不得经过其他利益关联方或托付别人等方法进行相关活动。
初次揭露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能够向下投资者进行推介和询价,并经过互联等方法向大众投资者进行推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大众投资者进行推介时,向大众投资者供给的发行人信息的内容及完好性应与向下投资者供给的信息保持一致。
9. 什么是股票承销以及股票承销有什么方法
证券承销是直接发行证券的一种方法,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发行人托付具有证券承销资历的证券承销商,依照承销协议由证券承销商向投资者征集本钱并交给证券的行为和准则。
当一家发行人经过证券商场筹集资金时,就要延聘证券运营安排来协助它出售证券。证券运营安排凭借自己在证券商场上的诺言和营业点,在规则的发行有用期限内将证券出售出去,这一进程称为承销。它是证券运营安排的根本功能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则,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揭露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建立的证券运营安排承销,签定承销协议。承销包含包销和代销两种方法,承销协议中应当载明承销方,承销期满,没有售出的股票依照承销协议约好的包销或许代销方法别离处理。
依据证券运营安排在承销进程中承当的职责和危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方法。
1、证券代销,又称署理发行,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出售证券,在承销期完毕时,将未售出的证券悉数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法。
2、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依照协议悉数购入或许在承销期完毕时将售后剩下证券悉数自行购入的承销方法。包销又可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方法。
10. 证券承销商在承销证券进程应承当哪些法令职责
1、资料核对职责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揭露发行征集文件的实在性、精确性、完好性进行核对;发现含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的,不得进行出售活动;现已出售的,有必要当即中止出售活动,并采纳纠正办法。
2、制止预留职责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越90日。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颤动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事前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证券运营安排不得为获得股票而成心使股票在承销期完毕时有剩下。证券运营安排以包销方法承销股票,不得为获得股票而以下列行为成心使股票在承销期完毕时有剩下:1)成心囤积或截留;2)缩短承销期;3)削减出售点;4)约束认购请求表发放数量;5)证监会确定的其他行为。
3、存案职责
证券公司包销证券的,应当在包销期满后的15日内,将包销状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安排存案。证券公司代销证券的,应当在代销期满后的15日内,与发行人一起将证券代销状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安排存案。
4、保安职责
证券运营安排从事股票承销事务不得泄漏未依法发表的招股阐明书、公告前的发行计划以及承销进程中认购数量、估量中签率等非揭露信息。
5、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
揭露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挑选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吸引证券承销事务。
详细来讲,证券运营安排不得以下列不正当竞争手段吸引承销事务:
1)不妥承诺;
2)诽谤同行;
3)凭借行政干涉;
4)证监会确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
6、制止承销事务
证券运营安排持有企业70%以上的股份,或是其前五名股东之一,不得成为该企业的主承销商或副主承销商。
7、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诱使别人购买股票职责
证券运营安排在承销进程中,不得以供给透支、回扣或证监会确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别人认购股票。
8、不得投合或煽动发行企业以不合理的高溢发行股票职责
股票发行价格或配股价由承销商与发行企业一起商定。承销商不得投合或煽动发行企业以不合理的高溢价发行股票。
9、不得虚伪承销职责
证券运营安排不得进行虚伪承销。所谓虚伪承销是指证券运营安排名义上是承销团成员,实际上并没有从事承销股票的活动和承当承销股票应尽的职责。
10、其他职责
证券运营安排在承销进程中和在承销完毕后股票上市前,不得以任何身份参加所承销股票及其认购证的私下买卖,并不得为这些买卖供给任何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