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尼电子副总陈泉强收警示函 窗口期违规交易公司股票新浪股票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站日前发布的《关于对陈泉强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显现,经查,陈泉强担任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电子”,603595.SH)高档办理人员期间,存在窗口期违规生意公司股票景象。

东尼电子于2022年7月5日发表2022年半年度成绩预增公告。陈泉强于2022年6月27日、6月28日经过二级商场会集竞价生意算计卖出公司股票22400股,成交金额为90.60万元。

浙江证监局断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档办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化办理规矩》(证监会公告〔2022〕19号)第十二条的规矩,决议对陈泉强采纳出具警示函的监督办理办法,并记入证券期货商场诚信档案。

东尼电子2021年年报显现,陈泉强自2021年9月16日至2024年9月5日任公司副总经理。陈泉强,2010年2月至今历任公司车间主管、切开刚线项目主管、金刚石切开线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档办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化办理规矩》(证监会公告〔2022〕19号)第十二条规矩: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档办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生意本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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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年度陈述、半年度陈述公告前三十日内;

(二)上市公司季度陈述、成绩预告、成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或许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生意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产生之日或在决议计划过程中,至依法发表之日内;

(四)证券生意所规矩的其他期间。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陈泉强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

陈泉强:

经查,你担任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电子或公司)高档办理人员期间,存在窗口期违规生意公司股票景象,详细如下:

东尼电子于2022年7月5日发表2022年半年度成绩预增公告。你于2022年6月27日、6月28日经过二级商场会集竞价生意算计卖出公司股票22,400股,成交金额为906,025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档办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化办理规矩》(证监会公告〔2022〕19号)第十二条的规矩,我局决议对你采纳出具警示函的监督办理办法,并记入证券期货商场诚信档案。你应仔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厉标准生意行为,根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产生,并于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陈述

假如对本监督办理办法不服,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请求,也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办理办法不中止履行。

浙江证监局

2022年7月25日

发布于 2022-09-04 12: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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