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通报0起个人非法买卖外汇案例 资金均用于跨境赌明星基金经理博

为冲击跨境赌博等违法违法活动,外汇管理部分继续加强外汇市场监管。

4月30日,为继续向社会公众提示跨境赌博的不合法性和危害性,传导严峻冲击跨境赌博导向,提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抗赴境外或上参赌,国家外汇管理局会集对10起个人不合法生意外汇用于跨境赌博的事例进行了通报,保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次序。

本次通报事例悉数为2020年至2021年外汇局处分的个人不合法生意涉赌外汇资金事例。外汇局相关部分负责人介绍称,涉案个人首要经过地下钱庄、POS机刷卡等方法完结资金不合法汇兑,运作方法荫蔽,严峻打乱了外汇市场次序。

从金额上看,本次通报触及处分的最高金额达156.4万元人民币。四川籍潘某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经过地下钱庄不合法生意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113万美元,构成不合法生意外汇行为,被依法处分款156.4万元人民币。

4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举行的冲击管理跨境赌博“资金链”作业会议提出,要坚持“严峻冲击、有用管控、打防并重、归纳施策、标本兼治”的作业准则,继续采纳最严峻办法冲击管理跨境赌博违法,不断把“资金链”管理作业面向深化。

外汇局相关部分负责人表明,下一步将从三个方面继续紧扣跨境赌博“资金链”防控管理,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部分协作,重拳冲击跨境赌博等违法违法活动,实在保护我国经济金融安全、社会安稳和国家形象。

一是继续坚持对地下钱庄和跨境赌博的高压冲击态势,坚持打钱庄与打赌博并重,经过冲击地下钱庄深挖涉赌资金头绪,严峻冲击经过地下钱庄搬运赌资等外汇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继续加强跨境资金途径监督查看,继续展开银行、付出组织等专项查看,催促其标准展业运营,提高合规认识,封堵地下钱庄和跨境赌博资金通道。

三是深化防控涉赌“资金链”管理作业,从严从重查办涉赌资金不合法兑换和跨境搬运行为,形成对跨境参赌人员的有力震撼。

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不合法生意外汇用于跨境赌博事例的通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峻冲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不合法生意行为,保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次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揭露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事例通报如下:

事例1:北京籍王某不合法生意外汇案

2016年11月,王某经过不合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不合法生意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27.6万美元。

该行为违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不合法生意外汇行为。依据《外汇管理法令》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2万元人民币。处分信息归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体系。

事例2:黑龙江籍张某不合法生意外汇案

2017年3月至8月,张某经过地下钱庄不合法生意涉赌外汇资金18次折合52.4万美元。

该行为违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不合法生意外汇行为。依据《外汇管理法令》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0.8万元人民币。处分信息归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体系。

事例3:河南籍朱某不合法生意外汇案

2018年3月至4月,朱某经过不合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不合法生意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17.4万美元。

该行为违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不合法生意外汇行为。依据《外汇管理法令》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万元人民币。处分信息归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体系。

事例4:北京籍覃某不合法生意外汇案

2018年5月至6月,覃某经过地下钱庄不合法生意涉赌外汇资金7次折合79.5万美元。

该行为违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不合法生意外汇行为。依据《外汇管理法令》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0.6万元人民币。处分信息归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体系。

事例5:安徽籍张某不合法生意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张某经过地下钱庄不合法生意涉赌外汇资金6次折合20.6万美元。

该行为违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不合法生意外汇行为。依据《外汇管理法令》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万元人民币。处分信息归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体系。

事例6:浙江籍叶某不合法生意外汇案

2018年2月至2019年5月,叶某经过地下钱庄不合法生意涉赌外汇资金9次折合46.8万美元。

该行为违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不合法生意外汇行为。依据《外汇管理法令》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9万元人民币。处分信息归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体系。

事例7:四川籍潘某不合法生意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潘某经过地下钱庄不合法生意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113万美元。

该行为违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不合法生意外汇行为。依据《外汇管理法令》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6.4万元人民币。处分信息归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体系。

事例8:浙江籍李某不合法生意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李某经过不合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不合法生意涉赌外汇资金6次折合21.1万美元。

该行为违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不合法生意外汇行为。依据《外汇管理法令》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2万元人民币。处分信息归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体系。

事例9:江西籍龚某不合法生意外汇案

外汇局通报0起个人非法买卖外汇案例 资金均用于跨境赌明星基金经理博

2019年8月至9月,龚某经过地下钱庄不合法生意涉赌外汇资金2次折合74.8万美元。

该行为违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不合法生意外汇行为。依据《外汇管理法令》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8.1万元人民币。处分信息归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体系。

事例10:广东籍宋某不合法生意外汇案

2020年3月,宋某经过地下钱庄不合法生意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56.9万美元。

该行为违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不合法生意外汇行为。依据《外汇管理法令》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9.4万元人民币。处分信息归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体系。

发布于 2022-07-12 21: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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