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300157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
『壹』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人转让股份,有何特别规矩
《公司法》第142条规矩,建议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建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揭露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买卖所上市 买卖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化状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越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买卖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贰』 股份公司股权怎样转让
转让时需求留意的是:有限职责公司1、鉴于有限职责公司的性质,有限职责公司的股权不能随意转让,应遵从法定程序进行。有限职责公司的股权转让 有限职责公司由法定的必定人数股东组成,转让的一般程序是:股东向董事会提出转让请求,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评论,经法定人数股东赞同后方可转让。2、有限职责公司是股东依据互相的信任而建立起来的,兼有资合与人合的特色,为了坚持公司股东互相信任的需求,为了维护公司内部的安稳性,坚持股东间杰出的合作关系,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首要考虑在公司现有的股东间进行。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矩,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出资。3、假如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有必要通过整体股东过半数赞同。不赞同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买,视为赞同转让。经股东赞同转让的出资,在平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受让权。因此,假如股东想将自己的出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有必要得到其他股东书面声明其抛弃优先购买权,在此之后,转让方与受让方才干进行转让股权的商洽,签定《股权转让合同》。4、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中最重要的环节,有必要清晰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力和职责。具体条款内容建议由律师或专业人员起草。5、股权转让应向工商机关处理股权改变挂号。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名字或许称号、居处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有限职责公司的股权转让应留意逃避一人股东公司的存在,我国《公司法》除了答应国有独资公司、外商独资公司存在外,并没有赋予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以合法位置。另持有股份的董事、监事在公司中因居于特别位置,他们的出资转让从确保整体股东利益,确保公司安稳的视点应要求更为严厉一些。股东因为夫妻共有工业切割、承继、遗赠而产生的出资转让问题。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原股东的工业而产生的出资转让问题也应在股权转让上得到注重。另隐名股东问题应当留意,遇到争议与胶葛时,其维权本钱较大,危险也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本钱分红平等的股份并由股票的办法表现出来。股票有限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表现为股票的转让。为了标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使股票买卖市场走向有序化,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做了必要的约束,即有必要在依法建立的证券买卖所进行。其间,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办法或法令、行政法规规矩的其他办法转让,并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字或许称号及居处记载于股东名册;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则由股东在依法建立的证券买卖所将该股票权力交给给受让人即产生转让的效能。这就意味着股票的转让有必要通过证券经纪商,而不得在买卖两边之间直接进行。《公司法》规矩:建议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建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揭露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买卖所上市买卖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化状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越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买卖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规章能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约束性规矩。外商出资企业外商出资企业的股权转让首要包含企业出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及企业出资者经其他各方出资者赞同向其相关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我国法令对其做了更严厉的规矩,其股权转让有必要契合我国法令、法规对出资者资历的规矩和工业政策要求。依照《外商出资工业辅导目录》,不答应外商单独运营的工业,股权转让不得导致外国出资者持有企业的悉数股权;因股权转让而使企业变成外资企业的,还有必要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所规矩的建立外资企业的条件。又如,需由国有财物占控股或主导位置的工业,股权转让不得导致外国出资者或许非我国国有企业占控股或主导位置。再如,除非外方出资者向我国出资者转让悉数股权 ,股权改变不得导致外方出资者的出资美好低于企业注册本钱的25%。转让方与受让方的股权转让协议内容应尽量翔实。协议一般包含以下内容:转让方与受让方的称号、居处、法定代表人的名字、职务、国籍;转让股权的分额及其价格;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办法;受让方企业合同、规章所享有的权力和职责;违约职责;适用法令及争议的处理;协议的收效与停止;缔结协议的时刻、地址。外商出资企业的股权转让有必要经法定手续才干正式建立。依据《外商出资企业股权改变的若干规矩》,外商出资企业的股权转让有必要经赞同建立该企业的原批阅机关赞同,并到原挂号机关处理股权改变挂号。值得留意的是,外商出资企业因股权转让而改变股权的,应向批阅报送下列文件:出资者股权改变请求书; 企业原合同、规章极端修正协议;企业赞同证书和经营执照复印件;企业董事会关于出资者股权改变的抉择;企业出资者股权改变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定的并经其他书面办法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批阅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正企业原合同、规章协议自核发改变外商出资企业赞同证书之日起收效。因转让股权涉及到转让方、受让方及原股东权益维护,也涉及到公司自身和第三人的利益。
『叁』 股份有限公司怎样进行股权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区别以下状况进行处理:
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股票)能够在证券买卖市场通过竞价的办法转让。
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通过股东背书的办法转让,并挂号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无记名股票,能够通过将股票交给给受让人的办法转让。
《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建立的证券买卖场所进行或许依照国务院规矩的其他办法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办法或许法令、行政法规规矩的其他办法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字或许称号及居处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举行前二十日内或许公司抉择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矩的股东名册的改变挂号。可是,法令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改变挂号还有规矩的,从其规矩。
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给给受让人后即产生转让的效能。
『肆』 关于有限职责公司股权转让的一个具体流程
关于有限职责公司股权转让的一个具体流程 :
1、举行公司股东会议,研讨股权出售和收买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讨出售和收买股权的意图是否契合公司的战略开展,并对收买方的经济实力运营才能进行分 析,严厉依照公司法的规矩程序进行操作。
2、延聘律师进行律师尽职查询。
3、出让和受让两边进行实质性的洽谈和商洽断。
4、出让方(国有、团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请求,并经上级 主管部门赞同。
5、评价、验货(私营有限公司也可洽谈供认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归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求到国有财物办进行立项、供认,然后再到财物评价业务所进行评价。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管帐业务 所对改变后的本钱进行验货。
7、、出让方举行员工大会或股东大会。团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举行员工大会或 员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法令构成职代会抉择。有限公司性质的需举行股东(部分)大会,并构成股东大会抉择,依照公司规章规矩的程序和表决办法通过并形 成书面的股东会抉择。
8、股权变化的公司需举行股东大会,并构成抉择。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买卖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处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 要)。
11、到各有关部门处理改变、挂号等手续。
(4)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扩展阅览
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甲方)
居处:
受让方:_______(乙方)
居处: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缔结。
甲乙两边本着平等互利的准则,经友爱洽谈,达到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办法
1、甲方赞同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赞同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赞同在本合同缔结十五日内以现金办法一次性付出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 确保
1、甲方确保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实在出资,是甲方合法具有的股权,甲方具有彻底的处分权。甲方确保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典当、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不然,由此引起的一切职责,由甲方承当。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力和应承当的职责,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当。
3、乙方供认_______有限公司规章,确保按规章规矩实行职责和职责。
第三条 盈亏分管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赞同并处理股东改变挂号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美好及规章规矩共享公司赢利与分管亏本。
第四条 费用担负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两边)承当。
第五条 合同的改变与免除
产生下列状况之一时,可改变或免除合同,但两边有必要就此签定书面改变或免除合同。
1、因为不可抗力或因为一方当事人虽无过错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实行。
2、一方当事人损失实践履约才能。
3、因为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实行成为不必要。
4、因状况产生变化,通过两边洽谈赞同改变或免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处理
1、与本合同有效性、实行、违约及免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爱洽谈处理。
2、假如洽谈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请求裁定或向人民法院申述。
第七条 合同收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收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两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平等法令效能。
甲方(签名)) :_______ 乙方(签名) :_______
『伍』 《公司法》关于有限职责公司股权转让是怎样规矩的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就遵从股份转让的何种规矩
公司股权转让应依据《新公司法》第三章第七十二条规矩:
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告诉其他股东寻求赞同,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告诉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 经股东赞同转让的股权,在平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建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洽谈供认各自的购买美好;洽谈不成的,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美好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规章对股权转让还有规矩的,从其规矩。
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应遵从《新公司法》第三章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四条的有关规矩:
人民法院依照法令规矩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告诉公司及整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平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告诉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抛弃优先购买权。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刊出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正公司规章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规章的该项修正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5)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扩展阅览
股权转让的品种: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美好的转让,在我国是指有限职责公司的出资美好的转让。股份转让,依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办法的股份转让,实践包含已交纳本钱可是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含那些尽管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此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
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陆』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怎样处理
首要要通过股东大会抉择赞同,其次要有股权转让协议,最终处理相关手续
流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改变挂号请求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职责公司改变挂号附表 ――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许一起托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 或托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 交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 告诉三十日未答复的, 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告诉。公司规章 对股权转让还有规矩的,从其规矩。
5、股东两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许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历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修正后的公司规章或许公司规章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抉择规矩改变股东有必要报经赞同的, 交有关的赞同文件 或许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经营执照副本。
对请求材料完全,契合法定办法的,自收到《受理告诉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收取经营 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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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试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约束
1.转让办法的约束
《公司法》第140条规矩,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办法或许法令、行政法规规矩的其他办法转让。假如违背该规矩而转让股票,应属无效: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采纳交给主义,即股东将该股票交给给受让人后既产生转让的效能。一般来说,上市买卖的股票即属此类。
2.转让场所的约束
《公司法》第139条规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建立的证券买卖场所进行或许依照国务院规矩的其他办法进行。
3.对特定人股份转让的约束 首要有如下几种景象:
(1)建议人股份转让的约束。《公司法》第142条第1款规矩,建议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建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该款规矩为了防止“工作建议,投机牟利”。假如违背该规矩,转让无效。
(2)对董事、监事和高档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约束:《公司法》第142条第2款规矩,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化状况,在任职期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越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买卖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规章能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约束性规矩。
(3)公司收买自己股份的约束。依据《公司法》第143条第1款的规矩,公司不得收买本公司的股份。可是,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在外:①削减公司注册本钱;②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兼并;③将股份奖赏给本公司员工;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兼并、分立抉择持异议,要求公司收买其股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