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大:超7亿元欠债未及时清偿 公司收执行裁定书 相关资产将被冻结或拍第三方支付牌照卖
上海证大6月21日公告,近期收到并获奉告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青岛证大大拇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南京立方置业有限公司、上海证大置业有限公司及好心世界有限公司*(MeiYiInternationalLtd.)(统称为“该等被履行人”)宣布的履行裁定书。一切该等被履行人均为公司的直接全资隶属公司。
该履行书源于集团无法归还一家金融机构的违约事情。因该违约事情及依据日期为2020年11月4日的传票,该金融机构要求青岛证大大拇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南京立方置业有限公司归还本金、投资收益预付金及违约金等合共约6.20亿元。随后,两边透过兰州法院于2021年12月16日颁布的民事调解书达到宽和。依据民事调解书,青岛证大大拇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南京立方置业有限公司须向该金融机构归还欠款本金约6.01亿元及违约金约1.06亿元(2021年10月31日今后的违约金依照日利率万分之五核算至实践清偿之日)并分期付出。
但是,因上海新冠疫情的严重影响,该公司无法依据民事调解书归还未清偿总额。虽然公司已预早向该金融机构请求延期归还未清偿总额,但未被接收公司管理层及后持续活跃与该金融机构商量,惟未能达到协议。
因以上所述,该金融机构获得兰州法院宣布的该履行书。依据该履行书:青岛证大大拇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南京立方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约7.11亿元被冻住及划拨以归还未清偿总额;该金融机构有权对青岛证大大拇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典当的物业以折价出售或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该金融机构有权对好心世界有限公司质押的海南华意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在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上海证大置业有限公司须对未清偿总额承当连带清偿责任;倘上述青岛证大大拇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南京立方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不足以归还未清偿总额,兰州法院将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该等被履行人的等值财物。